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采[2012]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2-26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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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县财政局,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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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长有效期限: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采[2014]32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4-12-18
实施时间: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