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金[2012]2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2-28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7-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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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2年12月28日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特制定如下财税优惠政策。
  一、总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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