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44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0-24
实施时间: 2012-11-1
失效时间: 2014-11-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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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申请续批后勤保障中心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闽工商函[2012]181号)收悉。根据《价格法》及《福建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局后勤保障中心开展的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委托人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审计、国家安全机关查询档案资料不得收取查询费。
  三、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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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期:
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工商局后勤保障中心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闽价服[2014]366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4-11-19
实施时间: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