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土地出让收入缴库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土[2012]22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3-31
实施时间: 2012-3-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47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国库各(中心)支库: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储备出让收益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为保证土地出让收入安全、及时上缴国库,现就《大连市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库办法》(大财库[2004]49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宗地,下同)出让收入全部上缴市本级国库。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于交易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填制“一般缴款书&r......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