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专用铁路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皖价服函[2012]18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29
实施时间: 2012-10-1
失效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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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合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合肥循环经济园专用铁路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合价服[2012]18号)悉。经研究,现就合肥循环经济园专用铁路有关收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其取送车费和机车作业费按铁道部《关于调整机车作业费取送车费费率的通知》(铁运[2008]138号)规定执行,即:整车取送车费为9元/车公里;20英尺集装箱取送车费为4.5元/箱公里,40英尺集装箱取送车费为9元/箱公里。机车作业费为9元/吨。
  二、专用铁路运输过磅费可参照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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