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高尔夫球场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财税[2012]190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9-11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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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
  为进一步扶持我省高尔夫企业的发展,经省政府批准,继续对高尔夫球场执行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在制定本地区的税额标准时,可以根据各类地段、区域建设状况和经济发展程度等条件,降低高尔夫球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30%。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全省高尔夫球场占地(不包括会所、酒店、房地产等项目占地)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4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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