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教[2012]11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7-9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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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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