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公司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报告[申请]事项的说明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20
实施时间: 2012-9-20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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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保险公司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报告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股权办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不动产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险公司开展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展其他股权投资和规模或比例达到有关标准的不动产投资(含自用性不动产,下同),应当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报告事项的不合规性,不因为履行报告程序而豁免。
  二、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正式合规的报告(申请)材料,并填写《保险公司投资报告(申请)表》,相关材料应当要件齐备,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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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保监会上传网站的附件打不开,附件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