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警惕和防范非法保险经营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3]119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9-1
实施时间: 2003-9-1
失效时间: 2012-11-2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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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寿险公司、各保监办:
  最近,一些不法人员在北京、上海、广东、河北等地区以传销方式售卖境外机构的“××保险基金”或“××保险契约”,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惕各类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
  经查,不法人员(目前发现部分为境外人员)大多以境外机构名义售卖“××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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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保监发[2012]107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1-21
实施时间:201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