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委托银行监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科[2012]116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8-8
实施时间: 2012-8-8
失效时间: 2013-8-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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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银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拨付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市级财政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制订了《深圳市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委托银行监管操作规程(试行)》,试行期一年。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委托银行监管操作规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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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市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委托银行监管操作规程(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