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2004]4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9-16
实施时间: 2004-9-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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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的规定,我部决定自即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许可专用章”(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许可专用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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