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地税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2]1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6
实施时间: 2012-2-6
失效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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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地税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地税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黑地税函[2011]107号)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我省对地税普通发票进行换版,并将普通发票票种和式样进行了简并和统一,增加了新型防伪措施。为加强地税普通发票工本费管理,减轻企业及纳税人负担,同时适当考虑发票印刷成本变化情况,经研究,现对我省地税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地税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附表所列收费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各级地税部门在销售普通发票过程中,一律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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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地税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