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预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监[2003]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3-8-28
实施时间: 2003-9-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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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指导专员办做好对“三会”派出机构预决算的审核工作,规范专员办的审核行为,我部制定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预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预决算审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三会派出机构)预算编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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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