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有关收费事宜的批复
发文文号: 哈价行发[2012]1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9
实施时间: 2012-2-29
失效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20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你协会《关于收取经营性费用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纠风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