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企业职工持股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云政发[1998]155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8-8-11
实施时间: 1998-8-11
失效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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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建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的新型分配体制,实现工者有其股,使职工成为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体,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规范职工持股的管理和运作,维护持股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职工持股,是企业职工通过合法形式,组成职工持股会或以独立出资人身份对企业投资,持有企业的股份,依法享有出资者权益,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通过筹集职工的出资和其他资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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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发布日期】2004-06-16
【生效日期】200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