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金融企业涉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12]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5-4
实施时间: 2012-5-1
失效时间: 2016-7-3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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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强化涉税基础信息管理,规范我市金融企业涉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工作,满足日常征管和数据分析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总局下发的财务会计报表表式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设计了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送对象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对象为“津税系统”中国标行业代码包含“J”,营业状态为“正常”的所有金融行业的单位纳税人(简称“金融企业&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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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7-5
实施时间:20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