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2-22
实施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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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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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年审表.doc    
2.掺兑废渣比例或综合利用资源占生产原料比重计算表.doc    
3.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声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