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人社发[2012]6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4-9
实施时间: 2012-4-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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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服务企业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权限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可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中央直属在渝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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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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