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2012年度中药原料基地与中药加工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经贸消费[2012]18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3-21
实施时间: 2012-3-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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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有关省直单位:
  为促进我省中药产业现代化建设,鼓励中药制剂、天然药物研发、产业化,加快建立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中药生产基地,我省决定扶持一批中药原料基地与加工生产项目。现依据《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12号)制定了《2012年度中药原料基地与加工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请你们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立即组织项目申报,经初审汇总后上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1-2个项目。
  附件:1、2012年度中药原料基地与加工生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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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中药原料基地与加工生产扶持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