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10]3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6
实施时间: 2010-1-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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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能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应视为已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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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