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审核程序和工作底稿[试行]》中增加审核程序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税协发[2011]2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2-23
实施时间: 2011-12-2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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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自《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规范要求>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48号)和《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审核程序和工作底稿(试行)>的通知》(苏税协发[2009]4号)下发以来,各地在开展鉴证业务中能认真执行,鉴证报告的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促进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开展,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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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审核程序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