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温州市区困难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1-30
实施时间: 2011-11-30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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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扶困难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3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且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中小企业集中减征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现就市区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征范围
  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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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11年度社会保险 “四减”工作不减征的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范围.doc    
附件2,2011年度社会保险 “四减”工作减征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品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