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移民局省财政厅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发[2011]7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1-7-4
实施时间: 2011-7-4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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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移民局、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单位制定的《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
  省移民局 省财政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扶持效益,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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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9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府办发[2016]38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