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7-2-24
实施时间: 1997-2-2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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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农村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保障农村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政府组织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方法。养老保险费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第三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储备积累式,建立个人帐户。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青岛市民政局是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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