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综[2011]17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0-24
实施时间: 2011-10-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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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确保地税代收保障金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11月份,先在曲靖、德宏两个州市开展试点工作,12月份全省全面展开。
  二、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滞纳金,全额缴入国库(科目代码:1030142)。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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