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个[1998]29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10-13
实施时间: 1998-1-1
失效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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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全省个人所得税会议讨论,现将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外省市驻我省境内办事处任职或受雇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问题
  外省市驻我省境内办事处任职或受雇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来源于我省境内的所得,应按照辽地税[1997]70号文件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执行。
  二、关于财产租赁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扣除顺序问题
  (一)上述四项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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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3
实施时间:2010-12-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