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9]3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5-11
实施时间: 1999-5-1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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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对象
  (一)对所有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重新核定地方税额。
  (二)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以及已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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