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社[1996]7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6-6-11
实施时间: 1996-6-11
失效时间: 2008-6-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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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文教、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是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请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依照执行。
  
  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对社会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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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8]1218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6-25
实施时间:200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