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发[2011]12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8-2
实施时间: 2011-8-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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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浙国税发[2011]78号)要求,决定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情况开展一次联合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工作分工
  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管理中心”)成立复查组,组长由省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市局纳税服务处或征管处负责人担任。
  为便于组织协调,年检复查工作由省局确定的市局负责牵头,牵头单位负责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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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复查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