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财政部《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金[2008]3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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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联社:
  为帮助奶农减少损失,保护奶农利益,恢复奶农信心,稳定奶牛存栏,促进奶业健康发展,中央财政对奶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实施贴息政策。为此,财政部近日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10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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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审核表》.xls    
附件3: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