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人社规[2026]18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2026-9-14
实施时间:2026-9-14
法规类型: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有关单位: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我市2026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1059元。
二、我市2026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765元、下限为4553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765元、下限为4553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