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的关心与重视,也反映了对税收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针对您提出的政策落实、数字赋能、监管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与深入研究,深感您的见解中肯深刻、精准务实。您所关注的相关领域,恰是全省税务部门前期已持续发力、稳步推进的重点工作,并在实践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培训辅导,推动政策落地落细
聚焦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配套政策实施,坚持提前部署、加大培训、精准辅导。一是集中开展内部培训。聚焦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核心变化,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骨干领学、案例研讨等学习活动。对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等一线人员,实行培训全覆盖。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依托税收大数据持续深化“政策找人”,主动识别、匹配和推送相应的政策内容,促进政策直达快享;深化“税企面对面”机制,通过座谈交流、走访调研等方式,搭建政策精准宣介、诉求动态响应与多方深度交流的平台;持续开展开业第一课、纳税人学堂等活动,构建常态化宣传辅导体系。三是推行合规申报辅导。聚焦政策适用与数据填报等关键点,精准识别辅导对象及合规遵从需求,依托精准推送、可视答疑、纳税人学堂、税企面对面等方式开展分类辅导,构建普适化、定制化、个性化的“渐进式”合规宣传辅导机制,提升纳税人遵从意愿与能力。
(二)推行智能自检,构建申报管理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申报智能自检功能上线运行。分三批有序推进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上线自检功能,并于2025年底实现了全省上线运行。二是持续拓展我省申报健康检测体系在实践中的应用。聚焦申报结合部管理,按月选取相关跨税费种联动指标进行常态化监控,通过关联税费种间的比对校验,实现了对纳税人部分申报项目合规性和真实性的管理。三是推动全链条税费申报管理体系的建立。通过运用申报智能自检功能和申报健康检测指标体系,重塑申报监控流程,强化申报评价结果应用,在全省构建申报前精准辅导、申报中合规校验、申报后质量评价的全链条申报管理体系,帮助纳税人在申报阶段对申报数据自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申报错误。
(三)精准落实优惠,抓好政策适用管理
一是做好提示提醒。借助税务大数据分析优势,主动查找税费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纳税人,推进多缴税费款核实,逐户开展辅导提醒,推动政策红利加快惠及企业。二是实现自动预填。针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已实现纳税人自行填报员工人数、资产规模等数据后,由系统自动识别、自动计算预填相关栏次,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及时享受政策。三是加强政策适用管理。对不应享的严防严查,重点紧盯违规骗享风险高的政策,制定合规享受的正面清单和违规享受的负面清单,坚决不让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深化协同共治,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部门协同。持续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用好多部门信息交换平台和税警协作指挥平台,以大数据应用支撑选案、检查全过程。二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深入实施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和“说理式执法”,鼓励企业自查自纠、自我修正,促进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三是推行“码上监督”。全面推行“以案头分析为主、实地核查为辅”的涉税执法制度,减少对企业入户打扰。面向社会发布监督二维码,全面接受对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过程的监督。
(五)完善信用建设,实现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深化评价结果运用。当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已融入税收宣传辅导、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即征即退、留抵退税、日常办税、风险应对、税务稽查和税务注销等方面,其中,对A级经营主体推出5项激励措施。二是推行纳税信用修复。落实全国统一的《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建立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细化直接判为D级的指标修复条件。同时,针对失信行为尚未记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无需提出申请,由税务部门在年度评价时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三是进一步拓展守信激励措施。全省税务部门正在实施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明确,将进一步拓展面向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的守信激励措施,扩大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措施,充分发挥信用修复的正向引导效应。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全省重大项目建设、产业集群培育、区域协调发展等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对接经营主体需求推出务实举措,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切实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衷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