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甘肃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2.兰州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3.甘肃予德慈善基金会
4.甘肃省卫生健康发展基金会
5.酒泉市慈善联合总会
6.嘉峪关市慈善协会
7.定西市星之家助残服务中心
8.陇西县慈善协会
9.广河县慈善协会
二、2027年度-202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甘肃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三、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陇南市武都区红十字会
2.民勤县红十字会
3.定西市红十字会
4.武威市红十字会
5.金昌市红十字会
6.徽县红十字会
7.临洮县红十字会
8.平凉市崆峒区红十字会
9.镇原县红十字会
10.岷县红十字会
11.漳县红十字会
12.陇西县红十字会
13.崇信县红十字会
14.平凉市红十字会
15.临夏回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16.灵台县红十字会
17.凉州区红十字会
18.渭源县红十字会
19.礼县红十字会
四、其他事项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公告2025年第2号)确认的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自2025年10月11日更名为甘肃省彩虹公益社,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仍为2026年度-2028年度;确认的甘肃奇正慈善公益基金会,自2026年1月14日起更名为甘肃省奇正慈善基金会,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仍为2026年度-2028年度;确认的兰州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25年12月18日起更名为甘肃省兰州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仍为2026年度-2028年度。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