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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建设产业质量创新验证中心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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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建设产业质量创新验证中心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市监认监[2026]18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26-8-28
实施时间:2026-8-28
法规类型: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上海开展检验检测认证领域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市监认证复函〔2026〕69号)要求,推动检验检测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先导产业、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现将《上海建设产业质量创新验证中心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上海建设产业质量创新验证中心试点方案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撑上海市“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产业质量创新验证中心(以下简称“验证中心”)的申报、建设、验收、运行与监管,推动检验检测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结合本市检验检测认证领域先行先试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质量强国战略和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立足检验检测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改革方向,聚焦暂无成熟标准、技术迭代快的前沿产业领域,通过建设试点,率先探索布局一批验证中心,为全国检验检测工作试制度、探新路。
  到2028年,建立验证中心管理制度,按照“培育—申请—批筹—建设—验收”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建成一批验证中心,培育一批专业人才队伍,突破一批服务产业验证的共性检测技术,制定一批检测标准或方法,积累一批可推广的产业服务案例,为上海产业质量创新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实施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负责制度制定、批筹审批、验收认定、考核评估、动态监管与政策解释等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开展试点单位培育孵化,组织验证中心申报。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建立验证中心管理制度,明确申报、批筹、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工作流程,规范运行管理机制,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体系,为试点建设有序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试点培育孵化
  各单位结合辖区产业布局,开展产品质量创新验证需求梳理和政策宣贯,根据梳理结果征集意向申报单位,对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进行定向辅导并推动验证中心筹建申报工作。
  (三)推进专家智库建设
  组建多领域、高层次、高水平专家智库,参与验证中心申报评审、验收评定及运行评估等技术工作,为试点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专业指导。
  (四)强化核心能力建设
  推动验证中心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集中攻克产业亟需验证技术,加快验证技术的应用,着力培育核心技术人才,持续夯实验证中心能力基础。
  (五)提升公共服务能级
  发挥验证中心作用,建立产业验证服务资源对接机制,推动多方协同合作,完善服务供给模式,不断提升产业质量创新公共服务能级。
  (六)统筹试点运行管理
  有序推进验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定期跟踪评估建设运行情况,对筹建验收未通过或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未通过的取消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领域应符合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申报单位应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实验室等主体,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保障条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
  拟申请筹建验证中心的单位(联合申报的由主要试点单位负责提出筹建申请),需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前期初审和可行性论证,并经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
  2.论证批筹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和筹建任务进行审查论证,对通过审查论证的,由市市场监管局批准筹建,筹建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批准验收
  获批筹建的单位按照计划完成筹建任务后,报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和核查,辖区市场监管局初审通过后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批准其成立验证中心。
  五、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对接区相关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对申报推荐、筹建实施、验收认定等各环节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推动各区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强化政策引导与资源统筹,加大对验证中心的支持力度,重点在关键技术研发、验证能力提升、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统筹推进。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创新成果,积极宣传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增强其社会影响力和行业权威性,为验证中心持续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试点期满后,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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