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6-8-20
实施时间:2026-8-20
法规类型: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税收票证使用,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第48号修改)等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建议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方式一,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dsswjghhsc@163.com。
方式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反馈意见建议。
方式三,邮寄信件,收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邮政编码:510627。本方式下,以邮戳日期认定邮件内容是否属于征求意见有效时段内提出的意见建议。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