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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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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财会[2026]21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2026-8-25
实施时间:2026-8-25
法规类型: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西
发文内容
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持续建强我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队伍,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会计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会〔2023〕31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选拔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培养对象,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求政治和业务素质好,有较强专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我区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会计师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六)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23〕28号)有关规定,已参加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以及2024年以来参加过广西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本次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程序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的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个人报名材料量化评分→选拔笔试→面试→总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一)个人报名申请。凡有意参加选拔的,由本人填写《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1份(粘贴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表中所列论文、著作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
  或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封底]1份,所列课题的结题证明复印件1份;
  7.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8.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审核责任。经审查申报材料合格的,单位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鉴定及推荐意见,同时填写《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邮寄速递)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同时将申请表和统计表的Word文档(备注:姓名+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kjc@czt.gxzf.gov.cn。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量化评分。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
  (四)选拔笔试。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量化评分情况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进行闭卷选拔笔试。考试范围涵盖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财会前沿知识以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考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申报人可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面试。自治区财政厅根据笔试和量化评分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与气质风度等。考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申报人可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公布入选名单。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个人材料量化评分、笔试和面试的结果,按照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来自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模拟披露测试企业的申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围名单将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培养对象。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实行集中培养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案例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方式,优化学员知识结构、拓展专业视野,全面提升学员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一)培养方式。培养时间为6年,分为脱产集中培养和在职跟踪培养两个部分。委托培养机构对学员进行脱产集中培养6次,原则上每半年进行1次,每次时间为10天左右,总计60天。3年的集中培养期结束之后,开始进入3年在职跟踪培养期,在职跟踪培养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跟踪管理和推荐使用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培养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夯实学员财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紧扣“双碳”战略与企业可持续管理转型需求,重点设置ESG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可持续金融、碳资产运营、数字化ESG管理等新兴领域的课程。教学形式以案例教学为主,辅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交流互动等,将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
  学员在集中培养期的离校期间,培养机构为学员提供自学书目、课题研究和网上辅导等服务。学员按照自学书目、课题研究和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开展自学、应用和调研等,定期参加网络课堂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的有关活动,定期向培养机构和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报送学习心得体会、研讨报告、业绩报告和专业课题(论文)等。同时坚持学用结合,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
  集中培养结束后,进入跟踪管理阶段,以学员的在职自学为主,通过安排自学任务、知识更新集训、课题研究、学术论坛活动等形式,重点加强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二)培养内容。根据学员的特点和需求,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养课程体系。
  1.以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交流、讲授高端会计人才应当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2.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或者可能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3.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十五五”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知识视野,提高学员的综合分析和决策思维能力。
  (三)学员的考核与管理
  1.培养机构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制定学员考勤、课程考核、报告撰写、学绩评定等管理制度,系统记载学员在集中培养期间的学习、综合表现、出勤等情况,定期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自治区财政厅作为优秀学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2.自治区财政厅与培养机构、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保持沟通,及时收集和更新学员培养方面的信息,定期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落实培养管理的各项措施,积极研究解决培养中遇到的问题。
  3.引入淘汰机制。实行学习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学员在培养期间的综合表现,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不按规定向培养机构和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学习心得、研讨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等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养的权利,劝其退学,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4.颁发证书。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毕业,由自治区财政厅和培养机构共同颁发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毕业证书,并纳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库。
  四、培养费用
  实行自治区财政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培养费用的机制。培养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其在培养机构参加集训的培训费由自治区财政厅承担,集训期间的食宿、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单位按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承担。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王颖、黄楹婧
  联系电话:0771-5331615、5331604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811办公室。
  附件:
  1.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申请表
  2.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报名信息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申请表.doc    
附件2.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管理会计类—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报名信息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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