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深市RTGS结算模式相关功能优化上线,并根据业务实践变化,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南自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原2025年3月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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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