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对2025年11月印发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冀市监规〔2025〕5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或其他应当修改的内容,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c130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zip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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