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转会工作指引
发文部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6-6-9
实施时间:2026-6-9
法规类型: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一、办理依据
依据《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22〕45号)办理。
二、办理转所情形
(一)注册会计师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二)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
(三)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之间、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的。
三、不得转所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检查、调查,检查和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注册会计师为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尚未办理完毕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业的处罚,且处于暂停执业期间的;
(五)事务所及其分所在接受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检查、整改及整改情况核查期间,为该所的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股东)、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股东)或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四、提交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电子证书除外);
(三)如属于批量转所的,应提交《注册会计师批量转所、迁移(跨省)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事务所合并(分立)相关协议或决议复印件。如属于跨省迁移转所的,同时提交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迁入文件复印件。
五、转所类型和步骤
(一)省内转所
1.普通转所
注册会计师将经本人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送转出、转入事务所签章同意后,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一并提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同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s://acc.mof.gov.cn,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关系转移”模块中提交转所申请,转出所审核同意后转入所登录监管平台进行接收确认(转所流程也可由转出所操作发起)。
2.拟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转所
(1)注册会计师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转至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将本人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送转出所签章同意后,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一并提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同时在监管平台中提交转所申请,关系转移方式选择“注协代管”,转出所登录监管平台审核确认(转所流程也可由转出所操作发起)。
(2)新设事务所取得执业证书后,股东(合伙人)转至新设所。注册会计师将本人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送新设事务所签章同意后,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一并提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同时登录监管平台提交转所申请,新设所在监管平台中确认转入申请。
3.需转为协会代管的转所
(1)已离开原事务所,尚未确定转入所的注册会计师可先转为协会代管,待确定转入所后,再从协会代管转入当前所在事务所。相关转出、转入步骤参照上述新设事务所股东(合伙人)转所方法办理。
(2)注册会计师所在事务所已终止,仍未办理转所手续的,其注册关系自动转为协会代管。
注册会计师在协会代管期间不得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其注册会计师关系保留1年。超过1年仍未转入其他事务所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4.因事务所合并、分立需批量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
事务所将需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字同意的《汇总表》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办理,同时转出所在监管平台提交转所申请,转入所登录监管平台进行接收确认。跨省转入的,应先向转出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
(二)跨省转所转会
1.普通转所(含跨省转协会代管)
注册会计师将经本人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送转出、转入事务所签章同意后,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一并提交转出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同时在监管平台提交转所申请,关系转移方式选择“跨省转所”,转出所审核同意后转入所登录监管平台进行接收确认。待转出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签章同意并在监管平台批准后,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转入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所流程也可由转出所操作发起)。
2.事务所跨省迁移转所
会计师事务所将《汇总表》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迁出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转出同意后,向迁入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转入。
注册会计师所在事务所跨省迁移、但注册会计师本人不随事务所迁移的,应当在事务所办理迁移手续前办理转所手续;事务所迁移后,其所属注册会计师一并转入迁入地事务所。
六、争议处理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书面投诉。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到注册会计师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
自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调解之日起满1个月,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仍未达成一致的,除不得转所规定的情形外,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直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出手续。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纠纷,由相关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须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应当按照与转出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妥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后方能申请转所转会。
(二)转出、转入事务所为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管辖的,《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需经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签章同意后,再提交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所转会。
(三)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未办理完毕前,不得在转入所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一年内转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注册会计师为党员的,转所时同步转接党组织关系。
(六)仅持有电子证书的注册会计师转所时无需提交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致电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部咨询,联系电话:0731-8516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