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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北京海关关于调整驻华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转关查验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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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北京海关关于调整驻华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转关查验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海关公告2026年第3号
发文部门: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2026-7-15
实施时间:2026-7-14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为优化关区业务布局,决定自2026年8月20日起将通过公路运输方式转关至北京关区、通过公路运输方式自北京关区转关至其他关区的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公用、自用物品查验业务由北京朝阳海关调整至平谷海关承担,在北京京津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开展。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为业务过渡期,期间使馆和使馆人员可自行选择至北京朝阳海关或平谷海关办理上述业务。2026年8月20日起,北京朝阳海关将不再办理上述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关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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