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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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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发改价管规[2026]432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6-7-6
实施时间:2026-8-7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江西
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含职业技能鉴定,下同)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实际,现就加强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职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相关考试收费项目经财政、发改部门批准设立并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职业资格考试。
  二、中央考试单位联合省级考试单位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其中:考务费由负责考务工作的中央考试单位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中央考试单位考务成本支出,具体标准按照中央考试单位正式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试费由省级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中央考试单位的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及设区市考点组织考试所发生的成本支出。
  省级考试单位直接组织考试的,由省级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三、考试费标准由省级考试单位在每人每科原则上不超过50元(不含上缴中央考试单位的考务费)的上限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等具有特殊性的考试收费标准须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另行核定。
  因改进考试组织方式、加强考试安全保障、考生人数和考试时长变化等因素,以上考试费标准不足以覆盖考试支出的,可由省级考试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单独申请核定相关考试费标准。
  四、一级注册建筑师中的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二级注册建筑师中的场地与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考试科目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即每人每科80元。
  公务员录用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仍执行现行标准,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每人每科40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五、省级考试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分类细化会计核算,准确统计考试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省级考试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组织考试情况,包括考试名称、考试科目、考生人数、考试标准、考试收支、财政拨款及有关建议等,书面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省级考试单位制定的考试费标准应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省级考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要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省级考试单位对考试费标准的调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两年。考区设在市、县的,考试费分成比例由省级考试单位按照考试成本提出分成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执行。
  八、职业资格考试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涉及分成的考试收费,由财政部门按照分级划解、及时清算的原则办理。
  九、本通知自2026年8月7日起执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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