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网办发[2026]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商务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6-5-15
实施时间:2026-5-15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的部署精神,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规定,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现正式印发,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使用负面清单。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