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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天津市商务局关于2026年“津乐购”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奖金退回渠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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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天津市商务局关于2026年“津乐购”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奖金退回渠道的公告
发文文号:津商消费[2026]20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2026-5-22
实施时间:2026-5-22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天津
发文内容
  根据《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津乐购”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的公告》,为保障活动公平有序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中奖发票“红冲”后奖金退回事项公告如下:
  1. 退回范围。根据活动公告,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消费者应及时退回该发票所涉中奖资金,未按要求退回的将取消后续活动参与资格:
  (1)中奖发票存在红冲(作废或重新开具);
  (2)经核验不符合活动规则;
  (3)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发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 退回平台。为方便用户操作,我市自2026年5月29日起,在银联云闪付APP有奖发票页面开设“奖金退回平台”,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京东、抖音、微信、建行生活渠道参与后需要退回的奖金,均登录本平台办理。
  3. 退回时限。符合退款要求的用户,应在发票信息发生变化或收到抽奖平台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站内信、短信、电话等)后7日内主动退回奖金。
  4. 操作要求。退款消费者点击“奖金退回平台”登录按钮,通过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需退回中奖资金的发票号、上传渠道、上传日期以及金额,点击“去支付”完成退款。
  如有疑问,请拨打上传发票渠道APP对应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联系天津市消费促进中心,022-23537155,022-23537159。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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