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通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6-5-28
实施时间:2026-6-1
法规类型: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厦门
发文内容:
自2026年6月1日起,同一日在我市同一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内购买退税物品金额累计不超过22万元(实退税额不超过2万元)的境外旅客,签订协议书承诺于开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后28日内自厦门机场或互认口岸离境,在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可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即“预付金”)。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