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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谨慎使用未赋码审计报告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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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谨慎使用未赋码审计报告的风险提示
发文文号:云会协[2026]36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6-5-26
实施时间:2026-5-26
法规类型: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自全国推行审计报告统一报备和查验制度以来,仍有不法机构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为规避监管向报告使用者提供未赋码的虚假审计报告以及伪造、变造审计报告验证码等情况,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公信力。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查验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23 号)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报告使用,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一是审慎使用未赋码审计报告。在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企业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报审计及信贷审核、公司理财、贸易金融等审计报告使用量较大的领域,审计报告使用者应当主动进行审计报告核验,关注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网址http://acc.mof.gov.cn,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 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重点查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是否与报备情况相一致等关键信息。对未赋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使用者要全面、审慎评估潜在合规风险与执业隐患,坚决杜绝违规采信、使用等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审计报告报备。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 有关要求,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 (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上传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切实做到审计报告 “应报尽报、应赋尽赋”,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提供基础条件。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以非法途径获取、使用虚假验证码。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报备工作,将其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全流程管控。
  三是加强审计报告查验。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监管机构等各类审计报告使用者应当主动开展审计报告查验工作,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审计报告查验” 功能模块进行快捷查验、上传审计报告查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或使用微信或支付宝 “扫一扫” 等方式进行扫码查验。如发现未经赋码的审计报告、验证码查验异常、会计师事务所拒绝提供附验证码审计报告,以及假冒事务所出具报告、伪造变造验证码等违法违规情形,可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加大对审计报告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未赋码审计报告质量,根据检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持续规范我省财务审计秩序,切实保障审计报告使用者合法权益。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谨慎使用未赋码审计报告的风险提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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