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税注协[2026]25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6-5-22
实施时间:2026-5-22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含青岛):
根据中税协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要求,按照省税协年度工作部署,我省2026年继续组织开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工作补充规定
(一)2026年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报送资料等,均按照《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执行(详见附件)。AAA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中税协有关规定执行。
(二)2026年等级认定的各项指标,均以各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为准。申请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须通过2025年度会员年检。
(三)省税协每年以常规报送材料和行业年度报表为基础,对上一年度认定等级的事务所开展复检。以前年度已认定等级且等级未发生变化的,无须重新报送等级认定材料;等级认定后或上年度复检后发生机构信息变更、分所设立/注销等情况的,须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涉及重组、分设、合并等重大变更事项以及申请等级升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须重新报送完整的等级认定资料。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新申请等级、升级或有重大变更事项参加复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应于7月1日前报送申请资料。可采取实地或邮寄报送方式,逾期报送的省税协一般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2026年等级认定工作继续坚持事务所自愿申报原则。各事务所应按照《认定办法》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集团化事务所申请等级认定的,须按照《认定办法》中集团化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先行开展自评,自评工作完成后,再申报等级。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切实高效、高质量完成本年度等级认定申报工作。
(四)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等,签章齐全、内容完整。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五)对已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经复核发现指标异常的,省税协将视情况降低或取消其等级,并收回等级证书和牌匾。
四、联系方式
收件人:省税协会员管理部
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商务办公楼408室
联系电话:0531-59520663、59520651
附件:《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zip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