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税注协[2026]2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6-5-22
实施时间:2026-5-22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含青岛):
为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提升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的职业道德与合规执业水平,有效防范执业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自律检查办法(2026年修订)》及省税协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全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入会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及税务师执业会员。税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通知另行下发。
三、检查内容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26年税务师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省税协行业自律检查工作安排,为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事务所负担,省税协决定将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与2026年自律检查工作统筹结合、一并组织开展。本次自律检查包含以下两项内容:
(一)日常检查。根据《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自律检查办法(2026年修订)》规定的年检内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党建入章、党组织建设、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遵守《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26年税务师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本次自律检查同步开展不正之风集中整治。检查以合规执业为核心,重点围绕失信经营行为、恶性竞争乱象、违规执业问题、行贿送礼陋习、行业自律淡薄等方面,对税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自律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 6月13日)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党的建设、执业情况、内部管理、会费缴纳、会籍管理以及不正之风整治五个重点方面进行自查。对照行业行政监管、自律管理及作风整治要求,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以自查为契机,改进内部管理,补齐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查结束后,向省税协报送自查报告书及相关资料。
(二)资料核查阶段(6月14日-7月10日)
主要任务:省税协参考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税务机关行政监管等信息数据,并结合事务所自查自纠结果对税务师事务所报送的自律检查资料进行核查。
(三)实地抽查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主要任务:省税协根据自律检查资料核查情况,根据会员自查和报送材料情况,统筹安排实地抽查工作,同时进行等级所复检和新申请等级事务所实地验收。实地抽查要求另行通知。
(四)督促整改阶段(6月14日-7月31日)
主要任务:省税协对资料核查和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根据整改情况,出具年检结论。
自律检查工作结束后,省税协将检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按要求录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五、检查资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 按照《行业自律检查资料报送清单》(附件1)报送相关资料。
2. 《税务师事务所不正之风集中整治自查表》(附件2)。
(二)报送方式及时限
本次行业自律检查资料采用线上报送方式,请各事务所于 7月10日前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z.cctaaedu.cn),进入“资料申报”—“2026年全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模块提交年检资料。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规定,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纸质会员证。年检结论将通过扫描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的电子会员证二维码进行查询,不再粘贴年检合格标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会员应充分认识行业自律检查与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将其作为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专业能力、净化行业生态、维护行业声誉的关键举措。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上来。
(二)压实责任,认真自查。各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严格把关。对照检查内容与问题清单,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三)聚焦重点,务求实效。自查自纠要紧密围绕党的建设、合规执业、内部管理及不正之风整治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针对失信经营、恶性竞争、违规执业、行贿送礼、自律淡薄等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找准症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各事务所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按时完成自查、材料报送等各项任务。在协会开展资料核查、实地抽查及督促整改过程中,须予以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对接,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联系人:郭伟、秦玉卿
联系电话:0531-59520663、59520651
附件:
1.《行业自律检查资料报送清单》.doc
2.《税务师事务所不正之风集中整治自查表》.docx
3.《税务师事务所年度自查报告书》.xlsx
4.《税务师事务所自律检查资料报送操作手册》.docx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