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914号提案的答复

菜单
   
发文标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91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沪发改营商提[2026]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6-5-22
实施时间:2026-5-22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周磊、章伟民、周锋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上海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提案”收悉,我委会同市委编办、市高院等进行会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企业破产具有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是防范化解风险,提升市场配置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今年,办理破产纳入优化营商9.0行动方案,也是重点攻坚任务事项。你们提出的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推进数字赋能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实践意义。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推动相关工作:
  一、建立企业破产行政协调机制,强化府院协同联动
  2025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建立企业破产行政事务协调机制,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协调机制召集人,协调机制涵盖18个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办理破产工作专班。一年以来,吴伟常务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专班围绕破产涉税、登记注销、跨境破产、破产数字化等重点领域,先后组织十余场专题会商,达成工作共识。专班牵头建立起覆盖市、区两级共300人的联络员工作队伍,对破产管理人反映的87类高频问题,在各部门的支持下,绝大多数问题已协调解决。对于短期不能解决的住宅“容缺办证”、金融支持破产重整等涉及国家事权的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均表示积极与国家部委请示沟通给予个案支持。
  二、完善政策配套制度,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运行伴生的正常现象,办理破产事务需要各相关部门建立不同于正常经营企业的监管规则和办事流程,部分部门对此有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对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的配合和执行不到位。对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依托办理破产行政事务协调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在现有办理破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办理破产工作细则,统一工作规范和操作口径,目前公安、税务、金融、市场监管、规划资源等主要部门均已出台办理破产便利化政策细则,推动从个案到类案的解决,各部门对法院和管理人依法履职的支持力度显著提升。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推动法院、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破产业务培训合作机制,选派业务骨干对本系统及管理人进行集中轮训,确保政策落地管用。
  三、推进破产数字化建设,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近年来,市高院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整合上海法院、相关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建成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平台,实现企业登记、不动产、车辆、银行等主要信息的“一网通查”。下一步,市高院将结合全国法院系统一张网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理破产信息系统,积极推动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高频事项的数字化查询和办理,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度,提升办理破产工作质效。
  感谢你们对办理破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