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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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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府[2025]81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25-12-20
实施时间:2025-12-20
失效时间:2030/12/31 0:00:00
法规类型: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20年12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规〔2020〕3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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