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函
发文文号:闽农函[2010]263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0-5-26
实施时间:2010-5-26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
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送审稿)收悉,经研究,我厅修改意见为:
第5页第11行“对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植物保护、农牧保险”改为“对单位或个人从事农机作业、排灌、病虫害、植物保护、畜禽精液销售、农牧保险”。第13行“免征营业税”改为“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专此函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
主题词:农业 服务业 意见 函
抄送:厅内有关处室,存档。